湖南永州双牌县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选调3人公告

来源:双牌县融媒体中心 2021-07-05 10:25:35

2021年双牌县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充实工作队伍力量,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的意见》(双人社联〔2016〕2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政法委委务会研究,报经县委同意,县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择优录用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从全县机关单位和乡镇具有全额事业编制的一般工作人员中选调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选调岗位与报考人员的比例须达到1:2,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核减选调职数直至取消相应岗位选调。具体选调岗位及人数要求如下:

三、选调条件

1.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31日后出生),有综合办公室工作经历,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发表文章1篇(每篇不少于800字)以上者优先。

3.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政法工作,公道正派,作风务实,廉洁自律,甘于奉献,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履职身体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一律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尚在试用期内;

近两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等次的;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有关报名事项咨询电话:0746-7723742(19974612099)。

2.报名地点:县委政法委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①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③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④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由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统一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县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三)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精准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实行百分制

(1)时间:见准考证

(2)内容:公文写作(120分钟)

(3)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实行百分制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名单,末位入围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同列入面试名单。如有入围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仅一次。选调职位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比例需达到1:2,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核减选调职位。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当场打分。面试请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等单位现场监督。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优先)。体检工作由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等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并增加吸食毒品尿液检测,所有体检费用自理。选调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由县委政法委成立考察组,分别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核实,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向所在单位的党政领导及同事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并形成考察意见。

(六)公示、调动。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双牌新闻网公示考察合格拟调入人员名单,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顺利调入者自行负责。

(七)有关纪律和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依规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3.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4.选调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如不服从则不予选调。

5.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本次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46-7727180;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双牌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46-7723742。

附件:中共双牌县委政法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双牌县委政法委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