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06-17 16:55:50

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为市直正处级单位,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办公室文员:

一、基本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职业操守和为人品行;

3.中共党员;

4.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6. 芗城区、龙文区有住所(单位不提供住宿);

7.文秘、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专业优先;

8.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罚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8日下午5:30,可在漳州文化和旅游局官网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rjk8981@126.com(表格以本人姓名命名),并准备好预审材料现场报名(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18号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逾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596-2033657、2920991。

预审材料:包括报名表、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二)组织面试

预审合格人员,将以电话形式通知面试(考生请保持通讯顺畅),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四)人员聘用

1.体检

按1:1比例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实行。

2.递补

如出现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时,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或取消岗位招聘。

3.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5.待遇

正式聘用后,薪资待遇(含五险一金)参照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属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附件: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