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永定区司法局专职调解员公益性岗位招聘通告

来源: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2021-06-09 09:53:44

关于招聘永定区司法局专职调解员公益性岗位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积极为基层解困分忧、为百姓排难止争,及时有效地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结合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专职调解员公益性岗位,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职调解员公益性岗位的设置及招聘人数

设立专职调解员公益性岗位的乡镇:凤城、坎市、高陂、抚市、龙潭。招聘人数共5人,即凤城等5个乡镇所在地司法所各1名。

二、招聘对象

设立专职调解员公益性岗位必须符合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公益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龙人社[2018]529号)的各项管理规定,以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为主要安置对象,其中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我区户籍(居住证),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我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

(2)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城镇人员;

(4)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5)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全区农业人员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员;

(6)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7)在我区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实名制登记后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热心调解事业,有一定文化基础,熟悉电脑操作,在当地有一定威望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9日至6月18日的正常上班时间。联系电话:0597-5832039

(二)报名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到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永定区司法局三楼311)报名。

(三)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可直接访问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yongding.gov.cn),从“人事信息”栏目下载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个人征信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四)资格审核:由区司法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四、招聘办法

区司法局专职调解员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面向社会公开,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申报,坚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一)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分析判断能力、选择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形象以及与岗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

(二)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六、聘用程序

受聘人员按照程序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实行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与区司法局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七、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受聘人员由区司法局统一管理,工资每月1570元,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

此次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区司法局负责,全过程受区纪委驻政协纪检组监督,具体工作由永定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岩市永定区司法局

2021年6月4日

附件1:报名表.docx

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