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海城市自然资源局招聘合同制森林扑火队员10人公告

来源:海城市人民政府 2021-06-04 17:20:26

海城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合同制森林扑火队员公告

 

海城市自然资源局拟公开招聘合同制森林扑火队员,经海城市人社局、财政局以及自然资源局共同商定,现就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森林扑火队员10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热爱森林防火扑火事业,胜任森林防火、森林扑火、夜间巡护、抢险救灾等方面工作;

(三)具有海城市户籍,年龄20周岁-40周岁(1980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出生);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

(四)退役军人;

(五)若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不足招聘人数,则从社会其他人员中补充;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具有消防工作和森林管护工作经验者、驾驶员(驾龄5年以上)优先;

(六)没有其他劳动合同纠纷;

(七)被开除中共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不得报考。

三、报名地点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5室。

四、报名时间

2021年6月4日至6月11日(每日9:000-16:00)。

五、报名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二)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三)退役军人、中共党员、具有消防工作和森林管护工作经验者、驾驶员需持有效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程序

由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招聘程序,择优聘用。所有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公示,请报名人员及时上网查询。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12-3303278

八、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派遣的合同制员工,合同期限3年,按《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22号)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工资待遇为1800元/月(含四险个人缴费部分)。

聘用人员由海城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考核、培训及管理,海城市上英林场负责日常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412-3605815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