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招聘工作人员(合同制)公告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才网 2021-06-03 17:13:19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合同制)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外公开招聘会计人员一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描述

财务科会计岗位,数量1个。岗位职责:日常报账,年终决算,各种报表编制、申报,纳税申报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财务会计专业;

(四)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性别不限;

(五)具有中级会计师资格证;

(六)有三年以上会计核算从业经验;熟悉纳税申报系统,有纳税申报经验;能熟练使用用友财务软件。

三、薪酬待遇

工资为4000元/月,享受单位工会福利;交五险一金,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四、工作地点及时间

呼和浩特市区;8:30--12:00,14:30--17:30,周末双休及节假日休息。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经过邮件形式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4日8:30起至2021年6月6日17:30止。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请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84927473@qq.com邮箱

(1)个人简历;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学信网学历认证;

(4)会计资格证书。

报名材料发送邮箱后,会收到回复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2021年招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按照本人的基本情况如实填写后进行回复。

4、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将通过邮件的方式通知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时提供材料的原件,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招聘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人事教育科组织实施,面试在单位会议室进行,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及所需的专业知识,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等待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公示与录用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工作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三)本单位招聘工作接受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纪检全程监督。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谢 佳 邮箱:84927473@qq.com

联系电话:0471-6286197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2021年招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人事教育科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