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漯河市郾城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简章

来源:郾城区政府 2021-05-31 10:45:33

2021年郾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郾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管理办法》(漯编〔2014〕5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郾城区实际,决定开展2021年郾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
一、选调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郾城区区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科级以下人员19名。
(一)遴选计划。郾城区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8名。
(二)选聘计划。郾城区区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1名。
(具体选调计划见附件)
二、选调范围
(一)公务员遴选范围
1.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不含科级干部)。
2.全市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不含科级干部)。
3.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等工作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事业单位选聘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凡符合选聘条件的均可报名。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符合公开选调职位(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条件;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报考遴选职位的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
6.报考遴选职位的按照规定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须为按规定符合转任到党政机关条件的);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按照有关规定,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如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新录用(招聘)人员等有最低服务期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岗位)。
本次选调,凡涉及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年龄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满2年。
四、选调办法和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加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填写《2021年郾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本人携带个人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下载)、工作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职位(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报考遴选职位的需提供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加盖组织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6月2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中共郾城区委办公楼302房间(漯河市郾城区海河路299号)。
2.资格初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将审核结果进行反馈。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
3.开考比例。选调职位(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选调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岗位)选调计划,已报名人员如符合其他选调职位(岗位)条件,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报考其他职位(岗位)。
4.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结束后,报名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根据通知到郾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郾城区委办公楼302房间)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准考证要妥善保管,以备考试、体检时使用。
本次选调不收取报名费。应聘考生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笔试的应在笔试前2日写出书面材料并亲笔签名后告知;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试的应在面试资格确认结束前2日写出书面材料并亲笔签名后告知。不参加笔试、面试且不提前告知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空缺的,从报考同一职位(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另行通知。
4.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五)加试
1.有加试环节的,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加试,加试满分为100分。
2.加试时间、地点: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通知。
(六)考试总成绩
1.无加试环节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有加试环节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加试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遴选公务员按拟遴选职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事业单位选聘按拟选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入围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共同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
3.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拟选调数额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公示、试用及办理手续
1.考察合格人员,按拟选调职位(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进入选调部门(单位)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相关手续。
3.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安排返回原单位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报考者有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及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立即取消其本次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luohe.gov.cn/)为本次选调工作网站,有关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三)报考人员在选调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选调期间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95—5583706(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附件1:2021年郾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2021年郾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