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福安市甘棠镇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通知

来源:福安市人民政府 2021-05-28 11:42:46

福安市甘棠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警务辅助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甘棠镇的社会综合治理,加强区域治安及安全管理,经福安市甘棠镇党委研究同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国家承认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面向地区“福安市”指2021年5月27日前常住户口在我市的报考者。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员,违反计划生育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办法

采取报名程序如下:

(一)报考者应在2021年5月28日上午8:00至5月31日下午17:30,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要求为.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

(二)资格初审。由福安市甘棠派出所对相应的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由甘棠派出所根据综合素质最终确定入围人选。

咨询电话:0593-6818553。

三、体检和聘用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甘棠镇派出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以及各种原因自愿放弃聘用的,可在按综合素质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聘用人员统一试用期6个月,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和聘用人员出现辞职等情况时,可在进入考核人员中按综合素质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聘用人员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办理有关社保手续。

(五)整个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福安市甘棠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