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中山港口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消防文员简章

来源: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2021-05-27 16:11:30

2021年港口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消防文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港口消防救援大队决定于近期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文员1名(岗位设置详见附后《2021年港口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现将招聘条件和程序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男,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年龄、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4、符合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规定;

5、面向中山市范围内招聘。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招聘程序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中山市港口镇政府网站

(http://www.zs.gov.cn/gkz/)上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3日。

2、报名地点:港口消防救援大队(港口镇政府大院内)二楼参谋室,联系电话:0760-23187730;联系人:雷参谋。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以下流程办理报名:

1、填写《2021年港口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等与应聘职位条件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3、初审资格。由于此次招聘名额有限,招聘单位会根据报名人数和条件划定应聘人员范围进入考核阶段。

4、领取准考证。在2021年6月4日到港口消防救援大队二楼参谋室领取、通过邮箱方式领取、电话通知等形式,具体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2021年港口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现场受理委托报名,委托报名者须携带委托书,并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受理代领准考证,代领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按照应聘岗位需求,消防文员考试按照笔试、面试两部分逐步进行,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招考单位划定,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录用,如出现人员比例达不到等情况由招考单位决定。

(四)体检

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人数择优确定体检对象,由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责)。对体检合格的进行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签订劳动合同。

如出现上述简章不清晰或存在异议的地方,最终解释权由招考单位负责。

附件1:2021年港口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招聘岗位表.docx
附件2:2021年港口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