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江门市西部森林消防大队招聘公告

来源:江门开平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2021-05-27 09:33:05

江门市西部森林消防大队2021年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江门市西部森林消防大队建设,切实把综合素质高、组织纪律强、身体体能好、专业技术强的人才吸纳到专业性救援队伍,根据《广东省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定》、《江门市西部森林消防大队组建方案》和《开平市市镇村企四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森林消防队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普通队员岗位,10名。

二、工作职责:

1、江门市西部森林消防大队营区地点位于开平市金山大道17号。大队参照纪律部队的管理要求,严格实施准军事化管理。

2、江门市西部森林消防大队负责自然灾害类和生产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等任务;开平市应急管理局和上级部门交办其它工作任务。

三、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吃苦耐劳、无私奉献,志愿从事应急救援、应急保障等工作。

报名要求: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或者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具备通信、潜水、特种车辆维修、计算机系统操作技能的优先招录。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近年参加广东省组织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21日-招满人止(节假日除外、满5人开考);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报名地点:江门市西部森林消防大队营房(地址:开平市金山大道17号。

(三)报名提交材料:报名时须提交《江门市西部森林消防大队队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近期2寸彩色照片1张;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驾驶证(有证者)等原件和复印件;专业技术岗位应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供镇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居住地派出所出具)。

(四)资格审查: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报考人员可在正式报名前向我局咨询。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将通知其本人参加体能测试、技能测试和面试。

六、综合考试

综合考试分值:按百分制计分,体能测试分值+面试分值。其中,体能测试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体能测试:

15分钟内完成跑步3000米;25分钟内完成2000米负重登山跑(负重重量20公斤);5分钟按规定要求完成50个俯卧撑;个人队列动作(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不测个人队列动作项目)。

(二)面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综合考试达到要求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地点:开平市中心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体检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政治考察

根据综合考试分值和体检合格情况对拟聘用队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队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可依次替补人选。

九、公示

根据综合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开平政府公众网应急管理局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市应急管理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专职森林消防员聘用合同。

十、待遇保障

1、专职森林消防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签。

2、专职森林消防员待遇保障:(1)工资、福利等待遇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和开平市应急管理局制定《江门市西部森林消防大队队员待遇保障方案》等有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实行包干制。普通队员:约5300-5600元/月(含购买五险一金、节日补贴和年度绩效奖金)。(2)聘用人员均由单位购买人身意外险100万元和安排健康体检。(3)因工受伤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落实工伤等待遇。

十一、管理要求

1、大队参照纪律部队的管理要求,全面实施准军事化管理。队员在试用期和合同期期间须严格遵守江门市西部森林消防大队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对违反管理规章制度,且符合解除合同情形的,解除聘用合同。

3、对在试用期和合同期期间考核不合格,不符合森林消防专业队员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江门市西部森林消防大队负责解释。联系人:陈先生、胡小姐,联系电话:0750-2293123、13048180925。

附件:江门市西部森林消防大队队员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