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鄂尔多斯乌审旗招聘教师208人公告

来源:乌审旗人民政府 2021-05-25 15:05:44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快我旗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208名,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98名,学校会计10名。

一、招聘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2021年5月30日至6月4日下午17:30。

(二)网上初审:2021年5月30日至6月5日中午12:00。

(三)网上缴费:2021年5月30日至6月5日下午17:30。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6月9日至6月10日。

(五)笔试时间:2021年6月11日(周五)。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考察:另行安排。

(九)公示和聘用:另行安排。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

(一)中小学教师146名(含鄂府办函〔2016〕13号文件范围内的2002年及以前招收的乌审旗户籍未就业中师、小教大专班毕业生1名)。

(二)幼儿园教师52名。

(三)学校会计10名。

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坚定的政治方向。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正式录用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为人师表的基本素养。

(五)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非乌审旗户籍考生须为2019年、2020年毕业生及2021年应届毕业生,蒙语授课学校三科统编教材教师不限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对口(含二学位,下同)。

(六)报考汉语授课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且有近年来企业实践经历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七)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非乌审旗户籍考生须为2019年、2020年毕业生及2021年应届毕业生,蒙语授课学校三科统编教材教师不限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对口。乌审旗户籍考生(蒙语授课学校三科统编教材教师除外)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大学专科学历且专业对口。

(八)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限乌审旗户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学历,专业为学前教育;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详见《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九)报考蒙语授课学校三科统编教材教师岗位及蒙语授课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须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特别提醒:将对蒙古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进行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线(1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模拟课堂试讲环节)。

(十)报考蒙语授课学校中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限内蒙古自治区户籍,蒙语授课学校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限鄂尔多斯市户籍。

(十一)报考学校会计岗位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限鄂尔多斯市户籍。

(十二)报考各岗位的考生年龄须在18至30周岁(1991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之间;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十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鄂尔多斯市户籍、乌审旗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21年1月1日之前。

(十四)考生(学校会计岗位除外)须取得符合所报学段或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但在考录上岗后一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和合格的普通话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普通话证暂不作要求,但在考录上岗后一年内必须取得)。

(十五)符合《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通知》(鄂府办函〔2016〕13号)文件范围内的2002年及以前招收的乌审旗户籍未就业中师、小教大专班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不受专业、年龄限制,单独组织考试。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由高到低予以录聘,录聘后一律到基层学校工作。

(十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学生(不包括2021年应届毕业生);全旗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现已招聘为我旗各学段的正式教师(含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考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直接登陆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sq.gov.cn),点击“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浮标进行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

2.报名时,考生须签署《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安全、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在反复核对所填各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个人信息有误确需修改的,请考生本人与招聘单位联系修改)。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因未如实填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聘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用二学位报考的考生请在填写报名信息表时,按要求上传二学位证书扫描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二学位证书的,上传加盖二学位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扫描件。

5.招聘工作人员将在网上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完整而审核不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审核意见,避免重复提交(每人最多可提交三次),考生如对审核意见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477-7586966。

6.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务必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审核截止前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安全、诚信考试承诺书》《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体温监测表及安全承诺书》一式二份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资格复审时使用,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7.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就业小教大专班考生除外)。报考人数未达到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报考人数达到3人以上,但未达到招考计划3倍的,按比例压缩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或压缩后的招聘计划根据紧缺程度调整到其他岗位,具体调整岗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8.报名考务费。根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文件精神,本次教师招聘收取报名考务费70元/人(考务费50元,报名费20元,未按规定时间缴费视为放弃报考)。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脱贫户考生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考生可免交报名考务费,但须先交费后退费。这两类考生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持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相关证明和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于笔试后10日内到乌审旗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办理退费手续。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行政法规、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教育理论知识约占20%,试卷满分为100分;未就业小教大专班考生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行政法规、公共基础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报考学校会计岗位考生笔试内容为对应岗位学科专业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报考汉语授课学校岗位考生(含会计岗位,下同)和蒙语授课学校三科统编教材(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教师岗位考生必须选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并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报考蒙语授课学校其他岗位考生(含会计岗位,下同)必须选用蒙古语言文字试卷并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政策性加分。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2)乌审旗户籍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蒙语授课学校三科统编教材教师岗位考生、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统一不加该项分)。

同时符合以上两项加分条件的,累计加分。

4.笔试成绩=原始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5.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6.各岗位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招聘计划数在5人(不含)以下的比例为1∶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中间有弃权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旗教体局、人社局、编办、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持《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安全、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会计岗位考生除外)、普通话等级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会计岗位考生除外)、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企业实践经历证明。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对审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在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并签有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考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教师招聘考务工作组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方式中断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

6.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面试

1.蒙语授课学校三科统编教材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20分)和模拟课堂试讲方式(80分)进行,满分为100分。

(1)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对蒙古语言文字的应用能力,考生现场抽取题目,完成蒙古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测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线(1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模拟课堂试讲环节。

(2)模拟课堂试讲内容统一命制,提前60分钟通知考生,每位考生用国家通用语言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2.中小学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内容统一命制,提前60分钟通知考生,每位考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参加体育、美术岗位面试的考生另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具体测评办法,面试前在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公告中或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由教学活动组织和技能技巧测试两部分组成。

(1)教学活动组织:满分为40分。教学活动内容统一命制,提前40分钟通知考生,考生采取模拟课堂的形式组织一节教学活动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

(2)技能技巧测试(钢琴弹奏、舞蹈、绘画),满分为60分。其中,钢琴弹奏:满分20分,现场抽取曲目弹奏,4分钟内完成;舞蹈:满分20分,现场抽取舞曲表演,4分钟内完成;绘画:满分20分,现场根据考题,10分钟内完成一幅绘画作品。

4.学校会计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5.面试使用蒙汉两种语言进行。笔试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的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面试;笔试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的考生必须用蒙古语言面试。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6.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7.总成绩计算。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学校会计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8.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出现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中项目人员(项目人员为现或曾在我旗服务期满的自治区“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会民生工作志愿者、中小企业储备人才、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大学生退役士兵和自治区人社厅统一招募的“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优先录取,非项目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2.体检医院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办法规定》执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旗教体局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旗教体局安排考察对象到用人单位进行实习,用人单位根据实习情况全面、准确、客观地对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学习工作、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经考察不适宜从事拟聘岗位工作的或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对象无故未按时报到或不参加实习或未按时提交个人学籍档案及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并直接记入诚信档案。对考察后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相应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有异议者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按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3.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放弃聘用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相应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五、招聘待遇

(一)招聘的蒙语授课学校三科统编教材教师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我旗教体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新招聘教师试聘期一年,一年内学校考核合格,给予正式聘用,否则不再续聘。

(二)招聘的除蒙语授课学校三科统编教材教师之外的人员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参照乌审旗同级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新招聘人员试聘期一年,一年内单位考核合格,给予正式聘用,否则不再续聘。

(三)招聘的所有人员在合同约定服务期六年内(含试聘期)不准脱产考研、报考旗外教师岗位,不得离开教育教学一线或调离乌审旗教体系统。

六、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聘期内发现考生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要慎重报考,对报名但不按要求参加考试流程或不符合条件练考、陪考及考录后放弃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旗组织的各类公开考试。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sq.gov.cn)或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公告中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五)录聘者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将取消其录聘资格。

(六)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报名成功后需自行下载打印《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体温监测表及安全承诺书》(笔试时上交),并如实填写考前14天体温。

2.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为“绿码”标识、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

3.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时必须确保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自备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4.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后,需第一时间报告乌审旗疫情防控指挥部,提供相关证明。在解除隔离返回乌审旗的7天内,严格落实闭环转运和居家健康监测,解除隔离后次日和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方可参加考试。

5.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包含区县级)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来自或途经国内中风险地区(包含区县级)人员,严格落实“14天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方可参加考试。

6.以上须知根据目前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如疫情形势有所变化将按照最新防控要求执行,考生需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七)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乌审旗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所有,其他未尽事宜由乌审旗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77-7586966(乌审旗教育体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477-7586994(旗纪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组)

0477-7582197(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乌审旗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体温监测表及安全承诺书.docx

附件3: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安全、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