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专业知识:公安与警察的区别

来源: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 2021-05-19 16:46:31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见到各式各样的人民警察。他们有的顶着炎炎烈日指挥交通,有的在机场车站持枪巡逻,有的在机关单位门口站岗执勤,有的殚精竭虑的追捕罪犯……他们被我们称之为“最可爱的人”,总是默默付出、不求回报,以他们的血肉之躯为我们筑起了平安中国的钢铁长城。他们就是光荣的人民警察,人民的忠诚卫士。所以当他们的辛苦和付出为人们所知,人们纷纷以他们为偶像。因此,近年来报考公务员时选择警察岗位的同学越来越多。那么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www.chinasydw.org)今天就来聊一聊大家所要报考的公安机关的性质。


  首先,我们先来简单说一下“公安”和“警察”的区别。很多人会有这样一个疑惑,有的警车上写着“公安”,有的则写着“警察”,二者有何区别呢?其实非常简单,“警察”说的是一种身份,或者说一种职业。警察是一个历史范畴,它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是为国家的统治服务的。而“公安”则指的是警察所隶属的单位是公安机关,同时也表明了人民警察维护公共安全的基本任务。


  其次,我们来说一下公安机关的性质问题。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属的公安机关的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我们把这个性质拆分来理解,第一是说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我们大家都知道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和国家性质,我们对人民是民主的,公安机关要为人民民主提供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治安环境。反之我们对敌人是专政的,也就是说要制裁和镇压那些反动分裂势力和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那么我们怎么去制裁敌人和保护人民呢?就是要通过公安机关日常工作来实现这一目的。


  最后说一下公安机关具有武装性质的理解,因为公安机关的工作往往需要与敌人作斗争,所以我国的公安机关是配备枪支弹药等武器装备的,所以其具备武装性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公安机关并不是武装力量,在我国武装力量一般指的是解放军、武警和民兵。最后是公安机关是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因为在我国公安机关最主要的职责范围就是处理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同时公安机关在性质上属于行政机关,而且其处理刑事案件时也会参与一些司法活动,所以其被称为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这就是我们这一次要讨论的公安机关的性质,希望大家用心理解之后准确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