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关于引进学科带头人招聘公告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5-19 10:24:12

根据我所“十四五”规划部署,结合我所招聘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国内外引进1名皮肤病与性病学专业学科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增挂广州市性病防治监测中心和广州医科大学皮肤病研究所)建于1958年,是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是一所集预防、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专科医疗机构,为广东省皮肤临床重点专科。全所拥有专业技术人员222人,高级职称61人,中级技术职称61人,博士7人,硕士51人。为广东医学院、广州医科大学的临床及研究生教学基地,目前有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12人。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国内优才

(1)全日制博士并取得博士学位;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具有皮肤病与性病学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年龄≥40岁者,需已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0岁者,需已聘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近3年来获得以下人才项目或业绩之一:

①国家级科技奖励项目前三名完成人,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二等奖(前两名),或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②主持至少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③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累计影响因子>20分(其中至少1篇影响因子>5,至少1篇发表在一区或二区);

2、海外优才

(1)全日制博士并取得博士学位;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3) 在2021年4月30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4)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5)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19年9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三、薪酬待遇

(一)享受年薪60-80万(税前)及科研奖励;

(二)享受安家费100-200万(税前);

(三)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0-100万;

(四)协助组建科研团队。

四、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个人业绩成果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获奖材料等)原件扫描后发至邮箱pfsrsk@163.com,邮件主题名目为“应聘学科带头人+姓名”。请确保材料清晰、完整、齐全。

五、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20-83587071

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56号12楼人事科

官方网站:http://www.gzpfs.com/

上述未尽事宜可在来访或来电咨询(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