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2021年面向国内外重点高校招录人才公告

来源:北海人才网 2021-05-18 11:14:52

为深入实施“珠城聚才工程”,进一步加强党政干部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到北海干事创业,经研究,决定面向国内外重点高校开展招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

1.全国“双一流”大学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不限专业。(“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详见附件1-1、1-2)2.全国部分重点高校且属于北海市急需紧缺专业目录范围内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高校及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1、2-2)3.2020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500强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限专业。(高校名单详见附件3)4.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符合上述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定向生、委培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以及专升本、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的毕业生不列入招录对象范围。

二、招录计划

市、县(区)共100个左右事业编制岗位。(详见附件4)

三、招录条件

(一)报考者需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7.报考年龄: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26周岁以下(199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4.北海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市辖县区)聘用合同服务期限未满的;5.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录日程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1.市内招录在市内设立考点,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招录。时间:2021年6月上旬地点:北海市人才大厦(北海市海城区西南大道509号)2.网络招录网络面试时间集中安排在2021年6月,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已参加过市内专场招录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网络面试。

五、招录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在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北海领航人才管理服务网(http://www.bhlhrc.cn)、“北海先锋”微信公众号及全国相关招录信息网、各大院校及高校媒体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录信息。(二)宣讲召开面向应聘者的现场宣讲会,介绍北海的情况、北海的人才政策、事业单位岗位需求情况及招录的条件要求等。(三)报名市内招录: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以“姓名+学校+专业”形式命名,发送至市委人才办工作邮箱:bhrcyj@163.com进行报名。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市内现场招聘活动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网络招录: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以“姓名+学校+专业”形式命名,发送至市委人才办工作邮箱:bhzlrc2021@163.com。审核通过后,通知面试时间。本科生可以先进行网络面试,面试通过后再另行组织笔试。招录报名材料包括:(1)《北海市2021年面向国内外重点高校招录人才报名登记表》(可通过登录北海人才网、北海领航人才管理服务网、“北海先锋”微信公众号下载,详见附件5)。(2)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实践经历、获奖情况、学术成果等内容)。(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和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扫描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四)组织考试1.笔试。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需参加笔试,研究生免笔试。笔试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命题并划定分数线。2.面试。市内招录面试采取由考官与考生面谈的方式进行。网络招录采取网络视频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道德素养等。3.拟录用名单。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考生通过面试后,招录小组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本科生根据面试和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其中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参加网络招录的,面试通过后到北海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地点待定。4.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正式入职前组织到北海市进行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5.考察。考察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进一步复核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全面了解其政治立场、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表现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6.录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经核实个人档案后,办理录用手续。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学应届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毕业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拟聘用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其他规定材料于2021年7月中旬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聘用。特殊情况的,报到时间可延迟至2021年12月31日。

六、享受待遇

正式录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以享受北海市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一)毕业生通过人才“绿色通道”入用人单位全额事业编制。(二)博士可享受15万元的安家补贴,硕士可享受7.5万元的安家补贴,均分5年发放。本科生正式入职后,3年内可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共计3.6万元。(三)试用期满后,博士在管理岗位的,可聘任为七级职员。硕士在管理岗位的,可聘任为八级职员。其中表现优秀者,可以通过“先挂后任”的方式,调入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本科生在管理岗位的,可聘任为九级职员,晋升至管理八级职员后可享受“先挂后任”政策。(四)为每位引进人才提供一套人才周转房,免租金过渡安置3年。(五)各用人单位推行导师制。为每名引进人才安排2-3名导师,导师为单位分管领导、往届表现优秀的青年人才以及业务骨干,指导帮助引进人才学习进步。

七、纪律要求

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把严格监督贯穿于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干部群众关心的问题,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或适当渠道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要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实行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问题查核专办、联办制度,严厉查处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严格问责。未尽事宜由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9—3186256

中共北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

附件1-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docx

附件1-2:一流建设学科名单.docx

附件2-1: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名单.xls

附件2-2:北海2021年面向重点高校招录人才急需紧缺专业目录.xls

附件3:2020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500强高校名单.xlsx

附件4:北海市2021年面向国内外重点高校招录人才岗位需求100名.xls

附件5: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