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教育局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后备人选选拔工作方案

来源:汉寿教育网·汉教云 2021-05-14 16:38:04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调优配强学校主要负责人,增强学校可持续发展的源动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范围内选拔后备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党管干部、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激励先进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公平、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人选来源

主要来源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现任副校长(也可来源于机关股室副职、现任督导站站长,此两类人员不参与后备人选的选拔,由党委会议研究直接确定),人员总数不超过8人。

三、资格条件

(一)年龄必须在48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务;

(二)必须是中共党员,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具有大学本科或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个人德行好,大局意识强;

(三)具有适合本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有三年以上(2018年8月及以前任)的学校副校长(含督导站站长)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学校管理和统筹能力,须有主持初中部学校管理经历,有任教过九年级相关课程的教学经历;

(五)所在学校近三年内(指2018、2019、2020年)须有一次年终考评获优或教学质量考核进入全县综合前十五名的成绩,近三年内学校教学质量排在后三位的单位可不予推荐;

(六)现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四、工作程序

(一)单位推荐。义务阶段学校在尊重副校长个人意愿的基础上,根据相应资格条件,择优推荐校长后备人选一名;也可放弃推荐;要突破推荐名额的,须向管片或分管党委领导报告,征得同意后方可上报。

(二)资格审查。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织人员对各校推荐人员对照上述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和个人征信审查。

(三)组织公推。另行方案,根据方案对资格审查过关人员进行推荐排序,排在后20%的人员不参与下一轮推选。

(四)组织比选。另行方案,根据方案对公推入围的人员进行比选,重新确定推荐顺序,视情况确定排在后20%的人员不参与下一轮推选。

(五)组织公论。另行方案,根据方案由局党委班子成员对比选入围的人员进行论证,重新排列推荐顺序,并确定八名人员进入校长后备人选。

五、上报时间

(一)学校上报时间:截止于2021年5月20日上午12点。

(二)上报推荐方式:由单位负责人到教育局人事股直接报名推荐。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邓文祥 130******6721。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相关程序做好报名推荐工作,突出推荐对象的德行、工作能力和工作效果。

(二)严肃纪律。在整个选拔过程中,所有参与推选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拉票贿票,严禁跑官要官,一经发现,取消选拔资格。

(三)强化监督。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对校长后备人才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此次选拔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汉寿县教育局

2021年5月14日

附件: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