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宣传部关于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来源:高陵区人民政府网 2021-05-14 11:00:12

因工作需要,根据西安市高陵区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招录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协助承担有关辅助性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工作责任感;

2.具有高陵区户籍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毕业需满半年);

3.专业不限,具有一定文字功底者优先;

4.要求年龄在22周岁至35周岁之间;

5.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吃苦耐劳。

三、工资待遇

1.参照高陵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单位结合实际适当补助。

2.按照全区规定缴纳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

(联系人:刘剑锋 李梦瑜 联系方式:18729336957)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宣传部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