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辅导员公告

来源: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 2021-05-10 18:06:33

根据湖北民族大学工作实际和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新疆籍少数民族辅导员,2人。

二、人员性质

校内人事代理。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以及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体岗位要求及条件

部门

招聘岗位等级

学历

招聘人数

年龄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学工部(处)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硕士研究生)或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本科)

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

30周岁及以下

专业不限

新疆籍维吾尔族或哈萨克族公民,能够熟练使用双语(汉语、维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入职后第1年须入住学生寝室。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25日;

2、报名方式: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湖北民族大学招聘网站(http://hr.hbmzu.edu.cn:3207)进行在线报名,在线报名时请注意查看网站发布的应聘须知。

(2)应聘人员须通过湖北民族大学招聘网上上传以下材料: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本、硕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

3.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公告、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逐项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保证所填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4.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考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报名后请加入湖北民族大学2021年人事代理招聘QQ群(813751666)

(二)招聘方式及流程

1.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及其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到校参加笔试。面试前,学生工作部(处)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我校将通过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和QQ群两种方式通知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初审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2.笔试:笔试统一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实施。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可由学生工作部(处)会同人事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考。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3.面试:学生工作部(处)制定招聘面试方案,负责招聘面试工作。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

4.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占总成绩的40%和60%的比例计算。放弃面试资格的,由学生工作部(处)会同人事处决定是否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应聘人员排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学生工作部(处)根据考核成绩提出拟录用人选意见,报学校人事处。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由身体健康检查和心理测试两部分组成,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取消资格,按总成绩顺序递补。

体检合格者,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顺序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事相关聘用手续。

(五)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均为人事代理,不占用学校正式编制,参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进行管理,享受同等工资待遇,并按规定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档案、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政府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代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718-8437559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