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检察院 2021-05-06 08:36:56

根据工作需要,百色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若干名。

一、岗位职责

负责检察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各项记录工作;负责收转、登记案件,校对、印制法律文书;负责录入、复印、保管、整理案件材料,装订案卷、归档;完成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等。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全面履行本职岗位工作职责,服从安排,保守工作秘密;

3.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类专业优先);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

6.本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家庭成员未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及违法犯罪活动。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日至5月7日

2.报名材料: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户口簿等。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在网上下载《百色市人民检察院聘用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好后(要有相片),连同其他报名材料扫描后一并发到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邮箱(bssjcyzzb@163.com)。

四、资格审查、考试和面试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计算机打字测试(打字速度45字/分钟以上,准确率60%以上为合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聘用

经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上岗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遵纪守法、计划生育、征信等方面情况。

七、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聘用人员食宿自理,工资从市财政经费中开支,每人月工资约为3500元(其中“五险一金”单位负责缴纳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有年度绩效奖励。依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等权利。

附件: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书记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