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企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长兴人事人才网 2021-04-30 13:58:12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长兴利源污水处理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名额

学历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长兴利源污水

处理厂

驾驶员

2

高中及以上

具有C1及以上驾照,距初次领证时间3年及以上,熟练掌握车辆驾驶知识、技能。

需夜间值班,建议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政治素质良好,服务意识强,热爱驾驶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愿意履行招考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具有长兴本地户口或者长兴籍生源毕业生;

4.应聘人员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5年5月6日至2003年5月6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无不适宜驾驶员岗位的疾病;

6.近五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被开除(辞退)工作等不良记录;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以及满足相关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5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日除外。

报名地点: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宣人事科(明珠路689号5楼505室)。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证明)、驾驶证、近五年安全行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2.资格审查

面试前组织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成绩相等,另加复试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6.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待遇参照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长兴人事人才网(http://zjcxrc.zjcx.gov.cn/)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名单等)均在该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关注。

2.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宣人事科负责解释。电话:0572-6040894。

附件:长兴利源污水处理厂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