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天等县人民政府 2021-04-23 12:13:23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天等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天等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1人

二、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3.高中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18-45岁之间;

4.熟悉电脑办公软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至4月30日。

(二) 报名方式:有意愿的应聘者携个人纸质版简历于2021年4月30日前交至天等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面试:由天等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天等镇人民政府大院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天等镇人民政府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出差费用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报实销。

3.聘用期间,单位不安排食宿,需自理。

四、待遇和社会保障

(一)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400元(含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

(二)社会保障:受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单位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担;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天等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