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33人公告

来源:绥中县人民政府 2021-04-22 17:48:00

葫芦岛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公告
 

根据葫芦岛市公安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绥中县公安局辅警工作人员,共招聘33人(详见《葫芦岛公安机关招聘辅警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工作安排;

(三)有正义感,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业作斗争;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以高中毕业证为准);

(五)户籍所在地为绥中县(迁入户籍确认时间截止到发布公告之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为方便工作,报考农村派出所岗位人员需为岗位所在乡户籍;

(六)男性,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2001年4月21日至1991年4月21日(含)期间出生);

(七)身心健康,身体匀称,五官端正,头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身体协调,无大面积瘢痕,无纹身;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九)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笔试成绩加分待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5分:

(1)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退伍军人。

2、有计算机二级证书的加2分,有计算机三级证书的加3分,有计算机四级证书的加5分。

3、有格斗散打特长,在市级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加2分,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加3分,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加5分。

三、待遇及管理方式

1、本次招聘的辅警人员辅助公安民警开展有关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能行使人民警察职权,由绥中县公安局统一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上岗资格。

2、招聘的辅警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方式,由绥中县公安局安排日常工作。年度考核在绥中县公安局统一领导下,由其所在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联合进行,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经教育仍无明显改变的,以及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3、招聘的辅警人员工资标准为1440元/月起,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自行解决住宿。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考人员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7日—4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报名地点: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

3、报名需提交的证件材料:

(1)《葫芦岛市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两份(附后,自行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站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个人信用报告原件(本人持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

(6)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照3张。

(7)具备考试加分条件人员还要提供相应的证书、证件等证明材料。

(二)领取准考证

2021年5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到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领取准考证。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时需要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体能测评为通过性测评,成绩达到合格线即可,分数不计入总成绩。

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共同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标准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等文件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俯卧撑、纵跳摸高(附《招录辅警体能测评达标标准》)。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如果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数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相关标准执行,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进行考察,考察材料由报考人员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考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察合格后,正式上岗。首次签订聘用期为1年,聘用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不合格者退回派遣公司。

如出现辅警岗位未招满的,从其他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并结合本人意愿择优调剂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1、资格审查贯彻招聘考试全过程,报考人员确保提供的证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生确保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体检和不按期报到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和聘用

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对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绥中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葫芦岛市公安局

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绥中县公安局

二0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葫芦岛市招聘公安机关辅警人员报名表[1].docx

附件2:公安机关辅警招聘信息表(绥中).xls

附件3:2021-03-30招录辅警体能测试标准男女.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