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办幼儿园招聘教职工公告

来源: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2021-04-22 16:25:33

为助力新区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进一步优化新区学前教师队伍结构,拟为新城板块公办幼儿园招聘教职工若干名,工资待遇参照新区公办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职工工资待遇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教师岗位

1.招聘人数:10名。

2.资格条件: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热爱幼儿,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幼儿园教师工作;

(2)大专及以上学历,对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如下:

①历届生应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并持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或艺术学门类相关专业毕业并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先应聘,如被录用须在录用起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业务能力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1981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下列任一条件者优先录用:

①有3年及以上学前教育教学经验;

②有1年及以上主班教师经验;

③有1年及以上浙江省二级及以上等级幼儿园工作经验。

(二)保育员岗位

1.招聘人数:6名。

2.资格条件: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热爱幼儿,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幼儿园保育员工作;

(2)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1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考虑:

①持有保育员上岗证;

②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③家住绿地及合生板块及周边。

(三)保健医生岗位

1.招聘人数:2名。

2.资格条件: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热爱幼儿,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幼儿园保健医生工作;

(2)高中及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培训,并取得保健医生上岗证;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业务能力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1981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考虑:

①持有卫健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②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③家住绿地或者合生板块及周边。

二、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请将应聘报名表(下载“附件”表格,填写完后将word版本文件名改为“岗位+姓名“)发至邮箱hzweducation@sina.com,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人员招录完成;

咨询电话:0574—89280323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资料复审及面试

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符合审核条件的应聘者,请接到通知的应聘者于指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前来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的,视为放弃应聘。

1.应届生:报名表签名纸质版、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或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历届生:报名表签名纸质版、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体检及录用

通过面试的应聘者,须完成体检,体检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与相应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2.本公告由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解释。

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2021年4月19日

附件: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应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