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04-19 10:36:27

因工作开展需要,江城县文化和旅游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信息采编、公众号运营、办公室日常事务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洱市财政局关于《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服从安排,事业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专以上文凭,不限男女、不限专业,不限普洱市户籍,年龄35岁以下;

6.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够胜任公众号运营工作,采编开展工作的相关信息;

7.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建档立卡户家庭、毕业未满3年优先。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时间及地点。2021年4月15日—5月15日(周末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江城县三江大道民族文化交流活动中心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喷泉广场县博物馆二楼)。

(二)方式及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持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前来报名,报名时填写《公益性岗位申请表》,有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各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作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通知。

六、岗位待遇

一经录用,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发放,月工资三千元(含五险个人部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张译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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