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来源: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4-15 16:46:30
根据和田公安局工作需要,和田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田县警务辅助人员90名。招聘工作将按照报名先后顺序、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公开招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4、汉族,年龄18至35周岁;
5、退伍军人优先;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7、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中专、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法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受过劳动教养、收容管教,或者近三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7)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8)有吸毒史的;
(9)配偶、直系亲属中有违反法律规定情形的;
(10)配偶、直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的成员的;
(11)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活动和危害国家安全罪等犯罪活动被判刑的;
(12)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
三、招聘人数、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人数90人,其中女性15人,男性75人。岗位全部安排在和田县公安局所属基层一线。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审批。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1.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退役军人退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4月13日起,报名截止时间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现场报名地点:白银市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二楼大厅1号窗口(疫情防控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网络报名。网络报名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退役军人退伍证电子版文档、电子照片或扫描件,须保证清晰度。
网络报名方式:将资料及联系方式发送至921976674@qq.com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查验报名所需材料后,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填写《和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进行报名。招聘期间报考者保持电话畅通,等待通知,无法联系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面试。面试的方式和时间根据情况另行确定,以电话通知为准。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正式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打分,以2名考官的平均分计算报考者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点),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能测试。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体能测评人员:入围体能测评环节的报考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10米x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
其中,10米x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报考者有1次测试达标的,既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一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面试、体能测试综合成绩,按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要求:参加体检的报考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3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由考试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报考者自理。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检的,可在制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主。体检结果须有医院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
(五)考察政审。政治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报考者是否存在本公告规定招聘原则所规定的第二项第七条所列情形。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相关所需证明材料的报考者,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政审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体检结束,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依次进行排名,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培训。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组织岗前培训,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以劳动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
五、工资待遇及福利。
(一)薪酬标准
新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第一个月按工资30%发放,第二个月经考核合格、全勤后按全工资发放。
参照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拟定本科学历每月薪酬待遇在6800元左右,大专学历每月薪酬待遇在6500元左右,高中(中专)学历每月薪酬标准在5500元左右,被聘用人员享受社会四项保险。
(二)其他待遇。
1、优先招录。对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逐步按照自治区下达的行政、事业编制计划,优先设岗,通过考试且合格后录用为国家正式编制人员。
2、享受规定假期。对连续工作满1年的,经用人单位批准,可按政策享受国家规定假期,并按照政策规定报销探亲路费、带薪休假等。
3、食宿。伙食标准每月补住300元,住房:由和田县公安局提供宿舍,县住建局做好人员到位后的住房保障。鼓励已婚人士携带家属、子女、为每户提供公租房一套。
4、路费核报。内地户籍警务辅助人员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报销首次进疆到岗费,报销标准参照和田县机关干部探亲假报销标准执行。
(三)劳动关系
新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经和田县人社局备案后与和田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一经聘用,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由和田县公安局负责。
六、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招聘工作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考生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七、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 和田县人社局 0903-2026198
和田县公安局政工科:0903-2039206
监督电话:和田县公安局督察大队 0903-2034281
电话咨询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不明之处电话咨询时间为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
和田县 赴内地招聘组人员联系方式:
赵龙:13999439658
李小强:13999435669
郑大茅强:17609031222
白银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943-8306800

和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和田县公安局

附件:和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