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选聘营商环境观察员的公告

来源: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04-15 16:33:20

为加快推动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改革创新,大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立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现公开面向社会选聘营商环境观察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营商环境观察员候选人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社会形象;

(二)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廉洁;

(三)具有与履行营商环境建设职能相应的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专家学者应深悉国内外经济发展动向、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在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五)企业家应在成都市区域内投资兴办企业,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

二、相关要求

(一)营商环境观察员工作属于社会志愿服务,无相应报酬,工作内容参阅《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附件1)。

(二)相关填报要求请参阅《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商环境观察员报名表》(附件2)。

(三)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的营商环境观察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聘并公示。

(四)请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营商环境观察员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edwinyuyi@sina.com邮箱。(联系人: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处:黄强,联系电话:61886165、13350086112;余弋,联系电话:61885586、15810644512)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

附件1: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

附件2:成都市发改委营商环境观察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