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调解协会招聘公告

来源:达州市司法局 2021-04-08 17:54:20

达州市人民调解协会是由全市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自发组织、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的行业组织,在达州市司法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制度优势,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

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1名(从事办公室写作和宣传工作)。

二、应聘者条件及要求

(一)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30周岁以下,有文字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且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文秘、秘书学等语言文学类专业。

(四)具有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常用办公软件,熟练编辑文档。

三、报名和招聘方式

现场报名;由市协会秘书处组织招聘测试,实行笔试(成绩占比50%,主要测试人民调解法、民法典常识、公文写作和电脑操作能力)与面试(成绩占比50%,主要测试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相关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相结合,按总分数从高至低择优录用。

四、报名和测试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4日9:00—17:00;

测试时间:4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达州市人民调解协会秘书处(通川区永兴路2号市政综合楼1121室)

联系人:何幸子(联系电话:2146173,18408229712)

六、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体检报告复印件一份(1个月之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

(四)个人简历一份(附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

七、招聘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月固定工资为4000元/月(含“五险一金”)。周末双休,食宿自理(工作日解决午餐);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达州市人民调解协会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