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往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来源:飞驶特人才网 2021-04-07 11:57:43

因工作需要,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招聘派往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工作人员。

一、招聘数量

本次招聘有源检测室检验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失业人员报考需提供失业证,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医疗器械检验职业,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勤勉,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文化程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详见附表1)。

4、报考年龄:年龄为26周岁以下(1995年 1月1日以后出生)。

5、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并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起起4月16日止;报名邮箱504808025@qq.com。

2、报名要求:在报名期限内,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报名登记表》(附表2),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中心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现场考核。

(二)现场考核及体检

1、现场考核

现场考核前,报名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现场确认;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由科室负责人现场考核。

考核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松牌路98号213室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和考察

现场考核合格后,由飞驶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并对资格进行复审。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和聘用

考生经资格审查、现场考核、体检,由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与重庆市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再由公司派遣到我中心担任有源检测室检验员。新录用聘用人员需培训、考核上岗,培训期3个月。经培训后可提出书面上岗考核申请交办公室,经审批后,由办公室组织上岗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可延长培训期再次上岗考核,延长培训期不得超过3个月;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或辞退。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

1、试用期间发给基本生活费,研究生每月工资2500元,解决工作餐。

2、聘用期间经上岗考核合格的,其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加岗位绩效工资和超额绩效工资。

3、聘用期间享受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4、工作时间早上九点至下午五点,所有节假日均严格参照国家法定节假日执行(紧急情况除外)。

五、其他

1、本方案由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招聘岗位表.docx

附件2: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