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2021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公告

来源:澧县人民政府 2021-04-06 10:39:48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扩大就业、稳定就业、体面就业,县内各用人单位依照省人社规[2020]7号、常人社发[2020]10号文件精神,采取自愿申报岗位开发和补贴的原则,切实保障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权益。凸显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按照规范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遵循规范开发、总量控制、自愿申报、属地管理、动态监控,谁开发、谁用人、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本地区就业困难的状况、就业资金规模等因素开发管理,避免福利化倾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安置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县内城乡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办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经“系统”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的劳动者。

困难对象类型:

1.4050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4.残疾人员;5.失地农民;6.军队退役人员;7.市州级以上劳动模范;8.烈士家属;9.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10.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11.纯农户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设置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主要包括满足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岗位。可根据国家对家庭服务业的发展指导意见和我县就业困难对象的特点,适当开发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列入公益性岗位的管理。

三、岗位补贴标准和开发数量

2021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800元/月人,全年9600元/年人。

本年度岗位开发数量根据就业资金年度预算及各用人单位申报、核实岗位情况确定。

四、受理时限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

五、受理机构

县内用人单位申报资料(见附件1、2、3,其中附件3,各用人单位待县就业服务中心研究确定纳入岗位补贴范围后,再填报)报县就业服务中心城镇社区服务室。地址:澧县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1017室。联系电话:0736-3127631

六、业务培训

自申报期结束后,对申报用人单位劳资负责人和经办人进行集中业务培训。

特此公告。

附件1:申报单位提供资料

附件2: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表

附件3:公益性岗位上岗备案花名册

附件4: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花名册

澧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