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金花街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21-04-01 16:34:18

为优化队伍结构,充实基层工作者队伍,荔湾区金花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出租屋管理员1名;禁毒社工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性强,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被开除公职记录;

(三)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性1.65米、女性1.55米以上;

(五)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法律知识,能熟练使用office或wps等基本电脑软件,普通话、粤语流利,并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文书工作经验优先;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4月2日—4月9日,在广州荔湾网(网址: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邮箱:jhjcgb@126.com,请注明应聘岗位,每位求职者只可以应聘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日至4月9日;

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金花街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请注明应聘岗位,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核:报名和资格初审由金花街组织实施并电话通知面试。

(三)考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考试包括面试(占总成绩70%)及计算机基本操作(占总成绩30%)。

(四)考察和体检

1、考试合格后,初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2、按考试及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递补。

(五)录用

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等

按荔湾区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荔湾区街道管理和服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及《金花街编外工作人员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由金花街编外人员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81067262

附件:金花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金花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