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关于招聘生态环保督察编外人员的公告

来源:大英县人民政府 2021-04-01 16:14:59

为深入贯彻落实《大英县迎接第二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大委办函〔2020﹞6号)精神,结合我县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开展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岁以下;

4.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环保相关专业知识、会电脑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

6.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辞退、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代理报名、电话报名等。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2日-2021年4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3.报名地址: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机关党群办(大英县金元街131号,联系电话:0825—7821911)

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当场发放考试通知书。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

(二)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最终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2:1。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生态环保督察基础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总分100分。

3、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与面试成绩折合,笔试占60%,面试占40%,最终以得分从高到低的方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举报有问题的经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825--7851808。

(四)聘用和薪资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基本工资:专科2.64万元/人.年,本科2.88万元/人.年,研究生3.36万元/人.年(含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

3.聘用人员系编外人员,不转人事档案。

四、招聘纪律

(一)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将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加,对在报名、考试工作中徇私舞弊或弄虚作假等违纪者,要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