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第一批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汕尾人才网 2021-04-01 12:19:11

一、学校简介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发展势头迅猛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重点共建大学、广东省高水平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大学。学校现有广州石牌、广州大学城、佛山南海和汕尾4个校区。

2021年1月,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深圳大学对口帮扶筹建的汕尾理工学院(筹)整体转设为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校区位于粤港澳大湾区东翼,紧邻深汕特别合作区,交通便利,依山面海,环境优美。校园规划占地约2000亩,规划学生规模15000人,2021年正式招生。学校紧密对接粤东片区经济社会重大需求,发挥自身学科优势和专业特长,致力于打造“交叉性、应用型、高品质”校区,培养交叉性、应用型、高水平创新性人才。现面向海内外竭诚选聘优秀人才。

二、招聘学科

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学前教育学、小学教育、比较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教师教育、教育学原理等)、心理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工商管理(电子商务)、中国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网络与信息安全等)、软件工程、音乐与舞蹈学等。

三、招聘岗位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和高级职称,近五年教学科研成果丰富。

2.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具备较好的教学科研潜力。音乐与舞蹈学教师可放宽至硕士学历学位。

业绩特别突出的,年龄、学历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四、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的,纳入汕尾市事业编制管理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纳入汕尾市员额制管理并享受事业编同等待遇。

2.汕尾红海扬帆人才计划待遇。符合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以下待遇。

表:汕尾红海扬帆人才计划待遇

人才类别

生活或岗位补贴

(万元/年)

住房补贴

(万元)

专项工作经费

(万元)

领军人才A类

14.4

350

300-500

领军人才B类

12

250

200

领军人才C类

9.6

150

100

教授

10

35

副教授

3

25

博士

10

25

硕士

1

15

备注:领军人才岗位补贴共资助3年,其他人才共资助5年。

(二)其他待遇

1.可按有关规定租住周转房。

2.人才子女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入学待遇。

五、应聘材料

个人简历,包括近五年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获奖等相关业绩,邮件主题以“学科+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

联系人:王老师 张老师

电 话:0660-3390074

邮 箱:swrsc@m.scnu.edu.cn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各岗位招满即止,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