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娄底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度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方案

来源:娄底市生态环境局 2021-04-01 10:42:23

根据我中心工作需要,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湖南省及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湘环测党﹝2020﹞3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备案,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分析岗位/环境监测岗位5人,政务辅助岗位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 分析岗位/环境监测岗位需具有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监测、化工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二年以上环境监测相关工作经验和持国家环境监测分析项目上岗证书者优先考虑;政务辅助岗位需具有文秘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 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之后)。

(四)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湖南省娄底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建人事科(具体地址:娄底市娄星区环保街99号环境监控中心大楼812室)。联系电话:周艳红,13517388188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文件)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持复印件报名的须在体检前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和2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进行,包括考试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统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环境监测及相关知识。面试人员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采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开考前一周电话通知本人。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到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由招聘单位组织。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以劳务派遣方式按程序办理备案及聘用相关手续。

五、本招聘方案由湖南省娄底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解释。

湖南省娄底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