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选聘人防特邀监督员的公告

来源:延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 2021-03-24 10:07:05

为持续推动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强化人防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人防工作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人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进我市人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拟在市区范围内选聘人防特邀监督员20名。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长期在市内居住;

(四)无刑事处罚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人防法律法规,熟悉人防工作业务,进一步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

(二)主动深入群众,宣传人防政策法规和应急避险知识,提高群众对人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三)积极举报违反人防法律法规的各类违法行为;

(四)对人防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高效服务、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

(五)反映沟通群众意见,及时向市人防办反映,并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六)应邀参加市人防办组织的一些重要活动、会议,对有关重大问题、重要工作提供咨询、建议和意见;

(七)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对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接触和掌握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要严格保密。

三、选聘范围

人防特邀监督员主要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审批、自然资源、住建、财政、发改、审计、新区、高新区、学校、社区、法律工作者、新闻媒体工作者、服务对象、社会热心人士等中选聘。

四、聘任期限

人防特邀监督员的聘期为一年,期满后按程序重新聘任。聘期内实现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调整。

五、工作性质

人防特邀监督员工作性质为义务监督,无工作报酬。

六、报名时间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报名、实地报名和邮寄报名三种方式。

1.网上报名。申请人登录延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或关注延安人防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延安市人防特邀监督员申请表》,将申请表、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77924828@qq.com。

2.实地报名。申请人到市人防办平战法规科现场填写《延安市人防特邀监督员申请表》,并提交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崖里坪村市人防办306室。

3.邮寄报名。申请人登录延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或关注延安人防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延安市人防特邀监督员申请表》,将申请表、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崖里坪村延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平战法规科,邮编:716001.

(三)市人防办将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查,并结合应聘人员条件,从中确定聘任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10日。公示期满后向聘任人员颁发《延安市人防特邀监督员证》及聘书。

附件:延安市人防特邀监督员申请表.docx

咨询电话:0911—8875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