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防城港市人才网 2021-03-18 11:35:06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房改与住房保障科相关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如下: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专业(学科)类别
学历
学位
年龄
性别
其他条件
房改与住房保障科统计岗位
2
专业不限
大学本科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要求认真细致、责任心强。具有统计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房改与住房保障科棚改岗位
1
要求认真细致、责任心强,虚心好学。具有岗位职责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3月22日

2.报名方式:可以通过邮箱、信函、传真报名。

3.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770-2886913

电子邮箱:fcgszjjrjk@163.com

邮寄地址:广西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136号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科(409室)(邮编:538001)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根据所报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扫描件。

(2)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在规定时间内,投递简介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面试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后退还本人),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实行合同制管理。初次聘用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聘用期满前,经单位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四、薪酬福利待遇

薪酬由基础工资(大学本科学历2600元/月,大专学历2500元/月)+工龄工资+职称补贴+伙食补贴+年度绩效奖构成。聘用人员均缴纳五险、住房公积金。年度薪酬福利总额约6万元/人。试用期工资按基础工资的80%执行。试用、聘用期间,差旅补助、工会福利等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6日

附件: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