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供销合作总社招聘简章

来源:太仓人才网 2021-03-15 08:23:41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

3.诚实守信、勤奋踏实、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1:太仓市浮桥供销合作社工作人员 1名

要求:

1、适合男性;

2、太仓浮桥户籍;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以社保缴费清单为准);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不限专业;

6、40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9日及以后出生);

7、面向浮桥地区服务“三农”工作岗位人员,浮桥镇公有部门在职编外人员。

岗位2:太仓市璜泾供销合作社工作人员 1名

要求:

1、适合男性;

2、太仓璜泾户籍;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以社保缴费清单为准);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不限专业;

6、40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9日及以后出生);

7、面向璜泾地区服务“三农”工作岗位人员,璜泾镇公有部门在职编外人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3月17日16:00

2、网上报名:报名入口

四、考试及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对照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可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预审人数按不低于1:3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3、考核方式:综合考核(笔试+面试)

4、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满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5、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所有网上报名要求上传的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6、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7、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放弃录用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及待遇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2、浮桥供销合作社、璜泾供销合作社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3、工资待遇参照基层供销合作社新进人员工资待遇执行(综合8万/年);

七、其他

用人单位联系电话:53529334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53123587(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

本简章由太仓市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

太仓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