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关于公开招聘道路交通运输协管人员的公告

来源:威信县人民政府 2021-03-12 10:00:53

为加强我县辖区内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管理,巩固脱贫攻坚建设成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道交通路运输协管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组织进行,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范围、对象及人数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大专以上学历应聘的,其年龄条件可以放宽到35岁;

(三)男性身高165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以及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六)上级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道路运输管理经验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七)本次招聘人数:20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2日-2021年3月14日(上午8:30分-12:00分,下午14:00-17:30分);

2.报名地点:威信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综合办;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由本人亲自到场报名,不接受他人代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4.报名所需证件及材料:

(1)需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有特殊技能的需提供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退伍军人报考的须出具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县人武部出具的退出现役登记证明);

(3)近期同底(红底)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4)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个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由本人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报考者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正在接受调查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因为违法犯罪受到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疾病、不良嗜好或者不良信用记录的;

(5)被开除公职、军籍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6)不适合从事道路运输管理协管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7)其他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对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影响报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特殊加分政策

本次招聘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加10分,相关加分的证明材料(退伍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否则不予受理。

(四)考试

本次考试由威信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实施,考试分笔试、面试两次进行。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云南省巡游出租汽车服务管理规定》;

(3)准考证领取:2021年3月15日;

(4)笔试时间:2021年3月16日早上9点-11点;

(5)笔试地点:威信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

(6)考生必须提前15分钟携带本人身份证对号入座考试。

2.面试

笔试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1)面试时间:2021年3月17日早上9:00进行;

(2)面试地点:威信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

(3)报考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4)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在9:00前到达面试考场报到,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报考人员实行代码制,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

(6)本次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出的平均分即为该面试报考人员的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7)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特殊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岗位出现成绩相同不能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3.综合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以最终总成绩排名前20名考生,进入体检环节。若所需人数的最后一名出现相同分数的,采取加试的办法决定。

四、体检

(一)体检在县级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二)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及其他原因,导致报考人员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空缺岗位根据面试成绩顺延递补;

(三)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公示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人员管理与待遇

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在试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试用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核发。试用期满,正式聘用月薪为基本工资1400元+考核工资,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不提供住宿。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所有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通告由威信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70-6128168

威信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