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03-11 14:24:16

因工作需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现公开招聘检察官助手1名、检控事务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可在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ipac.gov.cn/ldhshbzj/index.shtml)、圆才网(https://www.o-hr.com/)上查询。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年龄说明。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是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应学位,归国留学人员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4.经审查,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 岗位:检察官助手1名,主要从事检察辅助工作。

要求:法律类、中文文秘类专业毕业,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1日后出生)。

2. 岗位:检控事务人员1名,主要从事检察事务性工作。

要求:法律类专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核。

请将个人简历、报名表(见附件)发至szyqjcy@163.com,邮件名称请写明姓名及“应聘岗位”。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19日17:00止

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请及时按公告要求将个人简历、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相关材料视为报名无效。

5.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二)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阅读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处理数量关系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并且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

(三)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比例计算总成绩(其中面试成绩需要在合格分以上),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企业劳动用工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政审考核。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依上述办法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圆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发放录用通知书。

四、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报考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公告由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2-66602702。

附件:报名表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