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学及教辅人员公告

来源: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21-03-11 12:59:17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和实际工作需要,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建中心决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含仍在就业择业期内的2019、2020年毕业生),招聘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教学及教辅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教学及教辅人员26名(详见附件1:《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学及教辅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人员(含仍在就业择业期内的2019、2020年毕业生),且研究生学段专业与本科学段专业属同一门类或相近专业(具体与各个招聘岗位相对应,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卫生健康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4.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周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中共党员受纪律处分被开除党籍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周年的;

3.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招聘的原则,对应聘者采用直接考核的办法进行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在潮州市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index.html)、市教育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jyj/index.html)、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建中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6:30。

2.报名地点:广州华师大厦酒店(原华师粤海酒店,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9号),届时根据酒店大厅指示前往具体的报名室。

3.报名需提供材料:

①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参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学及教辅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④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⑤就业协议书(使用电子就业协议书的除外)

⑥其他资历证书、奖惩证书等资料。

报名时报名者应承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的资格、学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审查。

(四)直接考核:本次直接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人数:按符合报考条件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能力进行综合考评。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按每个招聘岗位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根据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五)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因使用电子就业协议书无法及时领取就业协议书的,先签订临时协议)。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汇总上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在潮州市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index.html)、市教育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jyj/index.html)、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建中心微信公众号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聘用手续,筹建中心须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六、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性质列编,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潮州市各类相关人才政策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和考生应严格遵守招聘活动所在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主动配合落实相应防控措施,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进入招聘现场。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联系人:方老师(15876868866)、黄老师(18125805633)。

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建中心

2021年3月11日

附件1: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学及教辅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学及教辅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简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