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补)录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岑溪市人民政府 2021-03-11 11:58:17

根据有关要求,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补)录公益性岗位200个,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补)录岗位和名额
公益性岗位200个(具体招录岗位名单见附件1)。
二、招(补)录条件及范围
户籍地为岑溪市辖区内,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经登记失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均可报名。
(一)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持有《残疾人证》的;
(二)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三)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四)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五)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的;
(六)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的失业人员;

(七)搬迁到城镇的易地搬迁贫困劳动力人员;

三、具体招(补)录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0日—2021年3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假日不办公)。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岑溪市就业服务中心(地址:岑溪市广南路85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电话:8222833);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岑溪市公益性岗位招(补)录登记表》(见附件2,岑溪市人民政府网可下载打印或到报名地点领取);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相关最高学历证明;
(3)就业困难证明材料及其他: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低保户家庭人员提供低保证明或低保审核情况表;“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表》;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而失业的人员,提供镇政府证明或被征地农民审核表等;易地搬迁贫困劳动力提供镇政府证明材料等;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有《保安证》的提供该证等。
(4)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二张。
(三)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及体检
(1)由市就业服务中心对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招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实其《就业创业证》等证件记载的时间、内容等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对其所填写《招(补)录登记表》信息经查属实的,提交用人单位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用人单位对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工作经历等各方面深入调查与了解,并与本单位所设岗位的适应性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及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提出拟录用意见,同时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经综合考核及体检合格后同意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四)审批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报来的拟录用人员材料进行核查。核查招录过程是否依法依规、相关材料记录内容的完整性、有效性,以及通过核查其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确认就业或失业状态等。已通过核查并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开具介绍信。

(2)如招聘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或报名人员落选且服从调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推荐,根据双向选择原则,由用人单位和报名人员双选确定。
(五)聘用及培训
各用人单位对录用人选分配工作岗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因考核、体检不过关、自动放弃、不服从分配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根据面试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对各单位拟录用人员组织正式上岗前培训,具体培训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另行通知。
四、有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凡在公益性岗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补贴资金从市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补贴个人或用人单位。相关补贴规定如下:
(一)岗位补贴。按1850元/月·人的标准直接拨付给单位。
(二)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负责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属单位部分应先交后补,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三)享受补贴年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五、温馨提示
本次招(补)录公告以及后续相关工作将分别在岑溪市人民政府网和岑溪市人力资源市场公告栏公布,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的材料,我局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岑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9日

    附件1:岑溪市公益性岗位招(补)录一览表.docx

    附件2:岑溪市本级公益性岗位招(补)录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