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卫东区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卫东区人民政府 2021-03-10 10:36:43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研究同意,中共卫东区委党校拟面向卫东区内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选调计划

拟选调工作人员4人。

三、选调条件

(一)本次选调对象为卫东区内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近两年在原单位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人事档案资料齐全、信息准确,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不存在弄虚作假问题;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或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面试、考察、调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中共卫东区委党校办公楼三楼308室(东环路与鹰城大道交叉口北300米)。

2、报名时间:公告下发之日起一周内(遇周六周日顺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需携带材料:填写并盖章的《卫东区委党校选调工作人员推荐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

(二)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面试人员(中共党员或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着重考察选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成绩相同者,中共党员或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按与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根据拟选调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四)调动

对拟调动人员,经区委编委会议研究,履行调动手续。

五、工作纪律

1、本次选调工作在区委领导下实施,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375-3667399

2、本公告由中共卫东区委党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5-7398893 13837582406

中共卫东区委党校

2021年3月10日

卫东区委党校选调工作人员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照片

民族


籍贯


出生地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

时间


健康

状况


专业技术职务


熟悉专业

有何特长


学历

学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工作单位及职务


任现职时 间


身份

证号


联系

电话


个人

简历

(从大学开始,具体到工作部门和职务)


家庭成员

及重要社会关系

称 谓

姓 名

年  龄

政  治

面  貌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个人

工作

表现


年度考核情况


本人

承诺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提交的信息资料全面、真实、准确,如有不实,将无条件服从选调单位做出的取消选调资格的决定,并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人员(签字):

2021年 月 日

单位审核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