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华侨医院招聘公告

来源:丽水人才网 2021-03-02 13:55:08

为满足医院临床护理工作需要,丽水华侨医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

一、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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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除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0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至丽水华侨医院人事科报名。

2、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

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一门。笔试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按分数高低以选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1:3比例的,由丽水华侨医院研究决定是否核减相应岗位。

面试采用实践技能操作的方式,考核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了解。面试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聘用: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4、疫情防控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处于医学观察随访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入境人员,暂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本公告由丽水华侨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和平路85号 丽水华侨医院三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0578-2553506、15857896766(微信同号)、13884341943(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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