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简章

来源:广西河池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03-01 19:05:46

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大政办发〔2016〕7号)等文件规定,大化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人。为了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聘用岗位的工作;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二)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5年3月1日至2003年3月1日。

(三)具有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专业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有违纪违法和受过刑事处罚记录史;

2.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其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3.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大化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应聘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大化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8—5822497。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由招聘单位根据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5日18:00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综合股(新化西路30号,县财政局大院内)。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复员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或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4.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人选不受比例限制,根据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面试。

2.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3月6日(临时改变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议室。具体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采取现场洽谈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4.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当天统一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大化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个人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由大化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考察。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审批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福利待遇

大化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聘用期限为三年,签订聘用合同为一年一签,执行试用期一个月。聘用期间享受我县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现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按照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1.大化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大化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