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2-26 19:16:25

因工作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嘉兴市司法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嘉兴市仲裁委秘书处工作人员。

二、选聘范围

嘉兴市行政区域内在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责任心强,团结同事,勤政廉洁。

2、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3、历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好的综合分析能力。

5、法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1年3月15日。报名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司法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文档上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政执法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llyy8207@163.com。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前请征求所在单位意见。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司法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名单,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报考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和考察

考试将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内容切合实际工作。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市司法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五)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嘉兴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jiaxing.gov.cn/col/col1678179/index.html)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监督与联系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市司法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司法局具体解释。

联系电话:83853776,83853995。

监督电话:83850597,82228947。

嘉兴市司法局

2021年2月26日

附件:嘉兴市司法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