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台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关于公开选调事业人员的公告

来源: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2-26 14:17:13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天台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天台县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决定在天台县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天台县宗教事务服务中心,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2名。

二、选调范围

天台县范围内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应当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作风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同时,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8日以后出生);

3.须满足干部调动服务年限有关规定,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有从事综合文字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无需要回避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法。以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经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方可报名。

(1)报名所需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共天台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2)报名地点:中共天台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办公室(县行政中心1507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工作时间。

(4)咨询电话:0576-83930272。

2.资格审查。中共天台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选调计划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3.素质测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均可参加面试,面试总成绩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选调。

4.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县委统战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和调动。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由天台县委统战部部务会议经综合研判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被推荐和自荐人选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2.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考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3.未尽事宜,由县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中共天台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1年2月25日

附件:中共天台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