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2021年春季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来源:海口市教育局 2021-02-22 18:34:00

一、校情介绍

1. 学校性质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以下简称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是海口市政府、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联合学校总校、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协作承办的海口市教育局直属公立学校。小学部于2018年9月正式开学,目前学校已招收小学一、二、三年级共20个班。

2. 办学目标

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是一所吸纳“北京-海口”办学优势,立德树人、开放包容、勇于创新的学校。学校践行“全面发展+突出特长+创新精神+高尚品德”的学生培养目标,为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结合海口市区域特征,育自贸港精英人才,力争将学校建设成为位居全国基础教育前列的优质学校。

3. 校园设施

学校位于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建设中的自由贸易港——海南省省会海口市的中心地带,小学部占地面积40亩,初期建筑面积 65878 平方米左右,学校硬件设施一流,除标准化教室外还设有科学、信息、美术、舞蹈、音乐等专业教室,以及录课教室、心理咨询室、直播电视台、专业书法教室、多功能学习空间、室内篮球馆、室内排球馆、室内游泳馆、梦想剧场、教师学生餐厅、教师学生宿舍、教师健身房及多种开放性学习休闲空间来满足师生多样化学习生活的需要。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此次招聘专技岗43人。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工作人员,享受海口市引进合作办学相关薪资待遇,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按有关政策享受相应待遇。学校配备食堂,为老师提供宿舍,为条件优秀者提供周转住房。学校依托人大附中联合总校领先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平台,为教师提供培训和发展个人潜能的空间,实现个人专业持续提升。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参见《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2021年春季面向全国公开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3. 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表达能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学科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附件一);

(三)专技岗位招聘要求

1.应届毕业生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在职教师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2)在学校教学一线工作(在报考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具有博士学位、特级教师、高级教师、获得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称号者年龄可以放宽到50周岁)。

(四)其他相关要求:

(1)对应届毕业生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2021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考试报名(含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高校毕业生)。

(2)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填写附件二,承诺在毕业时取得符合报名岗位需要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本人须书面承诺(附件二)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试用期)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资格证书,届时若无法提供将解除聘用。

(3)应聘时已与海南省内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海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生、委培生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特岗教师在考核合格后,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外省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应在体检和考察阶段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公告将通过海口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aikou.gov.cn)、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中的各有关事项均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者访问链接(https://jhzl.hotjob.cn/)或进入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招聘招生”栏目填写报名表及相关资格证明并上传证明文件。

2.报名时间:2021年2月25日9点-2021年3月24日22点。

3.报名要求: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一切后果自负,报名材料不退还。

(三)报名简历初审

从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中,通过专家小组评审筛选进入考试阶段的人员。

(四)考试

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结合工作实际,本次招聘采取网上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笔试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参加人员:网上报名通过简历初审的考生。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时间为1.5小时。

(3)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等知识内容;

学科专业知识包括任教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等。

(4)笔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名单通过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评委独立打分,评委小组综合评定。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包括模拟授课及结构化答辩。

(3)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3.考试成绩排名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阶段人选。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1.体检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复查后仍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对由此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视需要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员。

2. 考察和档案审查

进入考察阶段考生需到学校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跟岗业务考核。跟岗业务考核作为考察的一个环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遵纪守法等进行考察考核,同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并审查个人档案。未通过跟岗业务考核、考察考核或档案材料审核有问题的考生考察不合格。对由此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视需要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经市教育局党组审核通过后,在海口市教育局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纳入我市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3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已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参加本次教师招聘考试须遵守主管部门和聘用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规定,如聘用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视岗位情况而定。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章老师 0898-36625762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

2021年2月22日

附件一: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2021年春季面向全国公开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二:承诺书.docx

附件三: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