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来源:中国新疆人才网 2021-02-20 19:22:07

为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需要,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新高法[2019]43号)》要求,经研究,疏附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招聘人数:疏附县人民检察院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名。

岗位职责:案件办理过程记录工作;案件材料接收、录入,以及案卷装订、保管和归档;法律文书校对、印制、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管理;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法律专业(有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4.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5.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少数民族须国语熟练(通过汉语水平考试MHK6级者优先),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文字录入、编辑、打印等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8.本级检察机关在职工作人员的亲属;

9.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18日-2021年2月25日

2.报名地点:疏附县人民检察院(疏附县人民北路39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或电话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

(二)报名时需携带资格审查材料

1.报名人员可关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信息平台、疏附零距离微信公众号、疏附检察微信公众号下载《疏附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疏附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表》,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需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2.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体检结果原件及复印件、近7天核酸检测报告等。

3.加分项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视为无加分项

4.如受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无法进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可拨打疏附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电话,进行电话报名,待疫情结束后再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4日。

2.笔试时间:2021年3月5日。笔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3.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和工作常规等内容。

4.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及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四)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1日。

2.面试时间:2021年3月12日。

3.参加面试人员和招聘计划人数比例是3: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得分当场向考生公布。

(五)加分项

1.有在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或实习)每满一年加一分,最高不超过5分;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的加5分;

3.具有法律资格证书者加5分;

4.复转军人、军烈属子女加5分。

(六)总成绩计算方式

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项

2.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入围政审考生名单。

3.考生考试成绩一年有效,如入围体检、政治审查及培训、试用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时,可依据成绩从高往低依次递补。

(七)政审与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政治审查人员,发《2021年疏附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政审表》,政审不合格或逾期未提供政审结果者,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当日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前往确定医院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4.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查的,须在得知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经批准后统一组织,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再行体检。

5.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八)公示与聘用

1.考试、政审、体检全部合格的考生,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可关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信息平台、疏附零距离公众微信号、疏附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在上岗工作前由疏附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培训,培训内容检察业务知识、案件管理系统、保密规定等。

培训结束后签订为期2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待遇起薪标准参照本地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疏附县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须在与疏附县人民检察院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供解除聘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

3.报考人员应实时关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信息平台、疏附零距离公众微信号、疏附检察微信公众号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事宜咨询电话:0998-3251192(政治部)

工作人员:朱蒋军(18399647297)

附件1:疏附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附件2:疏附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附件3:疏附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表

附件4:疏附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政审表

疏附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