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邮政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遂宁市邮政管理局 2021-02-20 15:43:41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遂宁市邮政管理局工作人员,应聘者与遂宁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主要从事寄递市场安全监管,协助行政执法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团结同志。

3.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身体健康,符合公开招聘制定的体检标准并服从岗位分配。

5.具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

6.汉语言文学、文秘、会计专业或有公文写作特长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审核

报名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2月26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遂宁市邮政管理局301办公室(船山区西山北路260号);

联系电话:0825-2918866;

报名手续:报名人员现场填写《遂宁市邮政管理局劳务用工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一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初审后原件现场退还。

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由遂宁市邮政管理局组织集中资格审核,审核合格人员另行通知面谈问答、书面测试相关事宜。

四、人员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方式:采取结构性面试和书面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服务意识和公文写作等能力。

3.结果确定:根据面试、笔试成绩结果由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考计划数1:1比例,取排名靠前者进入体检。若出现面试总分并列情况,则取获得考官单人评分最高分较高者进入体检,若最高分相同,则取考官单人评分第二高分较高者进入体检,以此类推。

五、考聘录用

1.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后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工资待遇执行遂宁市邮政管理局劳务人员工资标准。按规定购买“五险”,费用由单位及个人共同缴纳。执行标准工时制和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六、防疫要求

本次招考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自觉遵照有关防控要求。报考者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持“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报名、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正在居家隔离者,或近一月内到过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者,均不得参加。因疫情防控需要,如报名审核通过总人数超过50人,将延后或取消招考,具体情况另行通知。其他疫情工作要求,按遂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执行。

七、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考由遂宁市邮政管理局组织实施。本公告由遂宁市邮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25-2918866

遂宁市邮政管理局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