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1年度引进高层次、紧缺型卫技人才的通告

来源:海盐县人民政府-县卫生健康局 2021-02-18 17:24:31

为优化我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素质,拓展县级公立医院重点学科和科研人员的专业覆盖面,努力打造一支能够满足广大群众医疗卫生健康服务需求的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加快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海盐县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中共海盐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盐县卫生健康局 海盐县人力社保局 海盐县财政局关于招引高层次、紧缺型卫生人才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县有关部门核准,2021年我局拟引进高层次、紧缺型卫生专业人才35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

(二)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三)医学专业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病理、医学影像、超声、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儿科等专业中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上述引进对象须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职业道德素质,具有引进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关待遇

(一)对引进的正高级卫生技术人员或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卫生技术人员或硕士研究生、紧缺专业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在我县购买商品房的,分别给予50万、35万、15万元的购房补贴(分5年补助);购房前给予不超过为期三年的租房补贴,分别为每年2.4万、1.8万、1.2万元。同时可优先入住县人才公寓。(本县离职的卫生技术人才,再引进来我县工作的,不再享受补助)

(二)引进人才的家属、子女、直系亲属可直接落户在我县。随迁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就近入学原则,可选择在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学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属高中段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学习基础,由县相关部门安排就学。引进对象录用后纳入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并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根据考核情况按年享受政策补助,同时根据《中共海盐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盐县卫生健康局 海盐县人力社保局 海盐县财政局关于招引高层次、紧缺型卫生人才的实施意见》(盐卫〔2019〕166号)实施人才管理。

三、引进办法

引进对象由用人单位安排试用,试用期一般为两周。试用期满,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进行考核,择优引进。考核优良者,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合格后,将进行拟引进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七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应聘方式

有意向者,可将求职简历(含获奖情况)发到海盐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邮箱wlj660573@126.com,标题注明高层次或紧缺人才求职,同时请写明应聘职位、学历、专业。邮寄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中兴路9号,海盐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邮编314300,电话:86022673

海盐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