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事职业学院2021年1月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2021-02-05 11:04:43

根据学校教学、管理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教职工,其中专任教师8名,行政人员5名。具体需求见《山东海事职业学院2021年1月教师需求一览表》(附件1)。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愿意为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培养等贡献力量。

4.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管理工作。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 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高级职称人员除外),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公告日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在职人员应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经离职的需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应聘材料及提交规范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统一填写《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应聘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3),并附本人简历及下列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材料压缩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sdhsrsc@163.com。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应聘部门/单位+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学历(如:航海学院+教师1—英语教师+张三+英语+硕士研究生),单份材料的命名格式均为:应聘部门/单位+应聘岗位+姓名+材料名称(如:航海学院+教师1—英语教师+张三+报名表)。应聘材料包括:

1.《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

2.《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3);

3.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对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已离职人员应聘的,提交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5.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

四、截止日期

投递简历:截止至2021年2月21日24:00。

学院组织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于初审通过的人员将于报名截止后3天内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进行告知,面试时间、组织形式另行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

电话:0536-3083569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1年2月4日

附件1:山东海事职业学院2021年教师需求一览表.pdf

附件2: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教职工应聘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应聘基本信息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