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改革办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2021-01-27 11:02:56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名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对象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有发展潜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2.台州市范围内在编在职全额事业人员,工作满三年(镇街道、公安、学校等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工作表现较好,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 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中层职务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4.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办法。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改革办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到椒江区委改革办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1月27日—2月10日,椒江区委改革办2-204室(椒江区青年路404号二号楼二层),联系电话:88836039,报名邮箱:jjqwggb@163.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选调报名”字样)。

三、选调方式

资格审查后,将对符合条件者组织考试、考察,择优录用。开考比例为1:3。

四、录用办法

1.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占总分50%计算)。笔试主要测试综合能力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 根据两项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3.按照选调岗位成立考察组,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其他

1.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2.参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改革办负责解释。

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

附件: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改革办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