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和田就业服务网 2021-01-27 09:06:34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多渠道选优配强法制队伍,高标准打造一支现代化司法书记员骨干队伍,不断开创法院工作的新局面。我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编制外高校毕业生到我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户籍不限,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

5.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6.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7.凡有以下情形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1)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2)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公安机关等部门单位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5)在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大学生村官和“天池计划”人员,在职协警员等;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

我院共招聘11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1年和田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点击下载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期考核。

(一)发布公告

通过和田县政府网站、和田县零距离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7日—2月3日(工作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和田县人民法院。

3.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同时提供从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资格审查表1份、近期二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

4.报名人员需认真填写《和田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现场领取),应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的各项条件,严格按招聘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如有填报失真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5.报名联系人:张敏

6.联系电话:13201338766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和田县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含法律基础知识),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制,满分为100分,所有考生均用汉语答题。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2月5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2月8日。

2.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相关证件。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入围面试考试。面试成绩将即时公开公布考生成绩。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和田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布。按照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入体检,考生届时可查询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

(六)体检

根据相关要求,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招聘人员,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7日内可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可复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招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考察

由纪委监委、组织部和我院党组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招聘人员在单位及社会生活期间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面试、计算机实操、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和田县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和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九)试用期

对本次招聘,经公示名单无异议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阶段,由院党组进行考核,对于考核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三、待遇保障与日常管理

1.岗位分配由和田县人民法院党组结合工作需要,应聘人员需服从我院岗位工作安排。

2.我院此次招聘编制外书记员工资标准,专科按6676元/月(含“五险”),本科按6747元/月(含“五险”)由县财政按月足额拨付工资。

3.编制外招聘书记员实行两年一聘,签订劳动合同,最少服务期两年,服务期满后,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续聘,在聘用时间内不得参加公职人员任何考试及工作,辞职程序按照法定程序执行。

4.编制外招聘书记员的考勤及请销假管理,按照和田县人民法院考勤、请销假制度执行。因辞职、离岗等原因流失的,要及时报我院备案。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县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附件:2021年和田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

和田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6日